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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編制背景和必要性
2023年我省多條江河發(fā)生了歷史特大洪水。全省高度重視,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領導親臨一線、靠前指揮,8月7日,省委書記景俊海在榆樹市、扶余市檢查防汛救災工作時指示要求“省水利廳要堅持‘還河于河’,進一步擴大河道行洪截面,提升堤壩防洪能力,確保汛期來臨時能有效應對。”8月9日,省委書記景俊海在河湖長制專報作出指示批示,要求各地黨委、政府,特別是各級河湖長要履職盡責,真正做到“還河于河”。特別是8月21日,省委書記景俊海、省長胡玉亭、副省長韓福春在《國內(nèi)動態(tài)清樣》上分別作出批示,景俊海指示要求“要堅決還河于河,確保最大行洪截面和河道暢通,要逐條河道清理”;省長胡玉亭指示要求“請水利、農(nóng)業(yè)廳系統(tǒng)排查,提出分類分時清理規(guī)劃方案。省政府專項部署。”;副省長韓福春指示要求“組織各市州、縣(市、區(qū))排查河道侵占問題,制定整改方案,分類分時限徹底整改到位。”
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(tài)文明思想和關于防汛救災指示精神,統(tǒng)籌全省發(fā)展和安全,強化河湖空間管控,著力解決河湖資源過度開發(fā)、與水爭地、擠占河湖空間、影響行洪安全等突出問題,依據(jù)法律法規(guī),結(jié)合河湖現(xiàn)狀,起草了《吉林省“還河于河”工作實施方案(2023-2025)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
二、方案編制過程
《方案》在廣泛征求18個中省直部門以及各市(州)人民政府意見,并達成一致。按要求履行了公眾參與,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集體討論、合法性審查法律咨詢等程序,經(jīng)報請副省長韓福春專題會議審定,并呈請省長胡玉亭審示后,于2023年11月2日以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印發(fā)各地執(zhí)行。
三、主要內(nèi)容
《方案》主要包括總體目標、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等三部分內(nèi)容。《方案》明確總體目標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聚焦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,嚴格劃定河湖水域岸線邊界,嚴厲打擊侵占、破壞河湖水域岸線行為,重點清理整治嚴重阻水、妨礙河道行洪等突出問題,依法規(guī)范涉河建設項目和特定活動管理,全面打造邊界清晰、權(quán)責明確、管控有序、安瀾暢通的河湖生態(tài)空間,真正做到“還河于河”,守護好江河湖泊生態(tài)風貌,努力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。《方案》明確重點任務是計劃利用2年時間,全面完成明晰河湖邊界、系統(tǒng)排查問題、分類分時整治、科學空間管控等四項重點工作。《方案》明確保障措施,建立健全責任機制、審批機制、協(xié)作機制、保障機制、推進機制、引導機制六項長效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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